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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空姐在飛機上遭乘客性騷擾,所屬航空公司協調不成,空姐將乘客告上法院,並向所屬航空公司要求請公假出庭,卻被公司以於法無據為由拒絕。立委江起臣提案修改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七條,希望勞工因為遭受職場性騷擾必須上法庭時,可以請公假。(戎華儀報導)
這名我國籍航空公司的空姐,為了控告乘客性騷擾的官司,向公司要求請公假上法院,卻被公司認為「法律沒規定」拒絕,只能請事假出庭。
立委江啟臣指出,勞工受到職場性騷擾,走上法庭卻無法請公假,並不公平。
江啟臣:『勞動部是有函釋說,勞工因為事業單位違反勞基法或者是勞安相關的法令,經司法機關傳喚出庭做證,應該給予公假。但是這個函釋裡面,並沒有擴及到性別工作平等法。』
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表示,性別平等法中,確實並未規定勞工可為職場性騷擾官司請公假出庭,在尚未看到立委提案內容的情況下,尊重立委的提案。
江啟臣在提案內容中,增訂性別平等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,雇主應該給予公假並支付司法訴訟的交通補助,但受雇者涉嫌加害而被控告,不在此列。
(圖:截自勞動部就業平等網首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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